近年来,资质取消已经是大势所趋?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完善,各种资质政策频频发布,多种建筑资质面临取消、合并,关于近年来建筑资质取消、合并那些事儿昆山代办公司与昆山工商注册代办的会计们都掌握了吗?下面昆山云桥会计有限公司的老会计来和您一起看看:
一、 已经取消/拟取消的资质
1、设计一体化资质(己取消)
2014年11月6日起,各省级及以下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停止受理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幕墙等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首次申请、增项申请和升级申请。2014年12月6日起,住房城乡建设部停止受理上述资质申请。企业已持有的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继续有效。
2、园林绿化资质(已取消)
2017年4月13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的相关申请,园林资质正式取消。
3、物业管理二级以下资质(已取消)
目前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下资质全部取消。新办的物业管理公司只能从三级暂定开始申请资质,如果公司一年内顺利接到了项目,升级为三级资质,业绩满足资质升级条件后可以逐级升级,最高可长为一级资质。拥有物业服务企业二级资质的公司现在可以立马升级为一级资质,然后就可以正常承接项目了。
4、招标代理资质(拟取消)
招标代理机构的最后一个法定资格被取消,这是毋容置疑的。全面取消招标代理资格符合市场经济基本规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招标代理服务应当遵循市场规律,需要开放竞争。
5、劳务资质取消实行试点(拟取消)
浙江、安徽、陕西3省取消劳务资质试点工作已经开展了一年多,全国取消的文件的出台只是时间问题,现在基本全国的申办点都已经停止申办劳务资质了。
6、工程咨询资质(拟取消)
发改委前段时间出台的征求意见稿中已经拟取消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资质认定后期会调整为社会组织对工程咨询单位开展行业自律性质的资信评价。
7、环评资质(或拟取消)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第682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该《决定》将删去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资质管理,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二、 已合并的资质
1、“建筑防水工程”和“防腐保温工程”合并为“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2、“建筑智能化工程”和“电子工程”合并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工程”、“通航设备安装工程”各“水上交通管制工程”合并为“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4、“高耸构筑物工程”并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5、“电信工程”并入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6、“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水工大坝工程”、“水工隧洞工程”并入水利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7、“堤防工程”并入河湖整治工程和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资质。
8、“火电设备安装工程”并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9、“炉窑工程和冶炼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并入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10、“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并入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11、“管道工程”并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1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并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三、简化与取消资质“大事记”
1、《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出台,明确淡化企业资质
2014年7月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首次提出:坚持淡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的改革方向,探索从主要依靠资质管理等行政手段实施市场准入,逐步转变为充分发挥社会信用、工程担保、保险等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市场优胜劣汰。加快研究修订工程建设企业资质标准和管理规定,取消部分资质类别设置,合并业务范围相近的企业资质,合理设置资质标准条件,注重对企业、人员信用状况、质量安全等指标的考核,强化资质审批后的动态监管;简政放权,推进审批权限下放,健全完善工程建设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审查制度;改进审批方式,推进电子化审查,加在公开公示力度。
2、住建部出台《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简化特级,一级资质标准
2015年10月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简化特级资质标准要求,放开承包合同金额限制。
(1) 取消《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中关于国家级工法、专利、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等考核指标要求。对于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不再考核上述指标。
(2) 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位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以及《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限制。
3、国务院颁布《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进一步简化资质类别与等级设置
2017年2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着重强调优化资质资格管理。
《意见》明确要求:进一步简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设置,减少不必要的资质认定。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对信用良好、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足额担保的企业,在其资质类别内放宽承揽业务范围限制,同时,加快完善信用体系、工程担保及个人执业资格等相关配套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明晰注册执业人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有序发展个人执业事务所,推动建立个人执业保险制度。
4、住建部2017年度工作要点中进一步明确:研究取消建筑施工劳务资质、修订资质标准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公布2017年工作要点,提出2017年将做好深化建筑业重点环节改革、加强建筑市场监管、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四个方面15项工作。
根据发布的工作要点,2017年将是建筑业政策调整的大年,其中多项政策涉及资质管理。
一、积极推进建筑用工制度改革。研究取消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大力扶持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发展。
二、推进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修订《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实施意见,完善企业资质管理制度。修订建筑施工专业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专业作业合同示范文本,完善合同管理制度。配合做好《建筑法》修订工作。
三、简化企业资质标准。修订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标准,简化资质考核条件,重点考核企业信誉和业绩等指标。试点开展对信用良好、能够提供全额担保的企业,取消承揽业务范围资质限制。
四、山东可越资质承接工程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贯彻国办发【2017】19号文件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1、放宽承揽业务范围,允许承接上一资质等级的工程。专业技术能力强、能提供足额担保、信用良好的房建、市政企业,允许其承接资质类别内上一等级资质范围的工程。
2、全面放开建筑市场,企业在一体化平台注册后即可在全省范围内承揽业务。
3、放宽招标规模标准,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允许业主自主决定发包方式。
5、反担保:允许建筑业企业以建筑材料、工程设备等作为抵押进行反担保。
五、几点预判
通过以上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政策,关于企业资质未来发展趋势有几点判断,仅供参考!
第一、逐渐弱化资质,是大方向;
第二、资质会不会全部取消?认为全部取消的可能性不大!
第三、哪些资质会被取消?市场化程度高、施工安全质量风险低、不涉及生命财产安全的资质或将被取消!
第四、哪些资质不会被取消?涉及国计民生、安全质量风险高、技术难度大的资质短时间内被取消的可能性低,如各类施工总承包资质。
第五、没有取消的资质改革的趋势:住建部明确提出今年将修订资质标准,简化资质考核条件,重点考核企业信誉和业绩等指标。试点开展对信用良好、能够提供全额担保的企业,取消承揽业务范围资质限制。企业经营的核心是信誉与业绩,这是资质将引导的方向,也是趋势。